的男人正坐在皮质沙发上专心阅读,应该就是主编哈罗德&183;罗斯。
不过这位穿著很绅士的男人不像是个文艺工作者,反倒像是个工程师,留著一头浓密、蓬乱的头髮,並有著一个宽广、突出的额头。
虽然服装搭配很绅士,可仔细看,会发现他身上的衣服都是皱巴巴的,领带也是歪斜著的……就像是沉浸於某件事中,完全无暇顾及打理穿著。
“恩尼,要喝什么?来点咖啡,还是来点红茶?”爱德华&183;威克斯见恩尼来了,招呼著。
“你就是恩尼&183;里瑟?隨便找地方坐吧,”哈罗德&183;罗斯闻声抬头,挥了挥手,声音粗糲而直接。
恩尼找了个位置坐下,和爱德华&183;威克斯一起安静喝著咖啡。哈罗德&183;罗斯则继续旁若无人的阅读,似乎这就是他的审稿风格,能隨时隨地对好稿子专注的进行审阅。
过了许久,哈罗德&183;罗斯放下读了一半的稿件,似乎很受小说情节的震撼。
他拿起桌案上的酒杯,啜饮了一口威士忌,转过头来盯著恩尼,从那钢框眼镜后面透出的锐利目光,几乎要將其洞穿。
“里瑟先生,我早就听说过你的名字,本人很年轻、很帅气啊,”哈罗德&183;罗斯的嗓音像是钢笔磨过地面般粗糲,“我们《纽约客》的主笔,埃德蒙&183;威尔逊先生,这段时间可没少为你发声。”
一旁,爱德华&183;威克斯无奈了下……听听,这像是友好的寒暄吗?
怎么《纽约客》编辑部全是这种个性硬邦邦如石头的傢伙?
……
ps:《纽约客》创始人是哈罗德&183;罗斯和劳尔&183;弗莱希曼,两人分別是主编和商业负责人。f-r是“弗莱希曼”和“罗斯”的缩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