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说什么?」
「只说他父亲为守护领地被人枪杀了,加纳政府的人出面干预,事情才平息下来,库萨西族的人给了他们一笔赔偿,并且将那段领地边界,以书面形式明确下来。我看阿达纳亚的样子,似乎并没有太过悲伤,依然有说有笑的。还说,按照传统习惯,他会出任大酋长,继承领地,你会是他最尊贵的客人。」
周景明深吸一口气:「他这么说的话,倒真该是我去参加葬礼。明天就是周五了,后天得早早赶过去。好歹是个大酋长,相信他的葬礼,会有不少加纳的重要人物参加————也好,借这机会,去混个脸熟,以后事情也会好办一些。
等到这件事情结束,估计还得参加他的继任仪式。」
周景明嘴上不说,心里却觉得自己干的事儿,多少有些荒唐:参加自己弄死的人的葬礼————
一个多小时后,武阳等人陆续回来,带回来三只鸵鸟。
看到那三只鸵鸟的时候,周景明觉得很神奇。
按理说,鸵鸟更适合沙漠荒原中的生活,本不该出现在雨林地带才对。
但他转念一想,又不觉得奇怪了,毕竟,过上些年,国内养殖兴起的时候,不少地方都有人开展鸵鸟养殖,这玩意儿的适应性应该很强才对。
「这还是第一次打到鸵鸟呢,鳄鱼肉、羚羊肉,吃的次数多了,也会觉得没胃口,这鸵鸟可是好东西,肉质非常好。
对了,就别用开水烫了,直接剥皮,这玩意儿的皮子,比鳄鱼皮还柔韧耐用,更为名贵,羽毛不产生静电,能制作成精密仪器和汽车行业的清洁刷,还能做高档时装的饰品,尤其是那几个指甲,给我留着,这东西用来做珠宝的衬物是极好的东西。」
周景明翻看着那三只鸵鸟:「这东西真的是浑身是宝。」
武阳听到是好东西,立马来了兴趣:「这么有价值,要不,咱们明天再去看看,多打几只回来?我们在北边谷地的乱石坡上看到一群,有二十多只,几个人接连开枪,就打了三只回来,主要是被枪声一惊,跑得飞快,一转眼就没影了。」
周景明摇摇头:「算了吧,咱们又不靠这个赚钱,没必要去浪费那精力,你们还是加快速度把这东西处理出来,肉赶紧烟熏起来。一只得有上百公斤,就咱们矿上这些人,短时间内可吃不完,不能放着生蛆。
那些皮毛什么的,留给鲁本帮咱们矿上找的那几个黑人吧。
还有,咱们这两天还得准备准备,要去参加阿贝尼的葬礼,就别惦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