点头,没有觉得丝毫不对。
检测出身体有病,这对他们来说是坏消息?
不,实际上是好消息!
为什么?
因为,朱大力是有‘前科’的。
在案发之前,朱大力就【因病借钱,对方不借,于是恼羞成怒与其产生矛盾,双方殴斗】过,这件事不仅工地的工人知晓。
就连警方也知道,那边的档案库里,是明确存在这个备案的。
基于这个基础上。
那么。
【朱大力再次借钱不成,旋即与张木山产生冲突,只不过这次失手,将人打死。】
这套逻辑听着会很完美自洽!
对比毫无客观线索的替死、扛罪,法官明显会更倾向失手将人杀害。
“除此外呢?”
孙虎思索片刻后直言询问。
严密摇头,“没了,他们只做了这一点就连朱家村,也只在签署合同的当天去了一次,此外没再联系过朱大力家属。”
这就有点令人起疑心了。
对方明显不是蠢材和庸材不,庸才多少也是会有点行动的,但对方却没有!
“能收买吗。”
半晌之后,孙虎皱眉问道。
在他眼中来看。
徐德这种人,没理由要给张木山服务才对。
对方就是个傻子还是个死掉的傻子,张绣宁也只是个七十多岁的拾荒者,对方能活到七十多岁都算老天开眼,哪有钱雇佣律师。
何况
张绣宁现在都神志不清的。
徐德拿了钱不给办事,张绣宁也意识不到,等个两年张绣宁说不定就老死在某个犄角旮旯里,到时候谁会在意徐德收钱?
所以他应该收钱才对。
“我不建议收买。”
律师严密委婉的提醒道:“他嗯,这个人的手段底线很低,说不定给钱后,他会当庭将钱拿出来用来指控。”
闻言,孙虎眉头蹙起,不知该说些什么好。
良久,他才摇头道:
“蠢货。”
因为一个傻子,一个拾荒的老东西,放弃自己的利益属实是蠢到家了。
“和朱大力配合吧,告诉他事情办的我开心,我自然会加钱。”
孙虎不再思索。
“但在此之前他不能违背合约,自己擅自加价。”
话落。
严密便点点头,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