跑的不多。
沈红莺站在尸堆中,浑身浴血,大口喘气,看着楚景的背影,心中涌起一股说不清的复杂。
山下的四千人听见信号,看见山腰炸开的火光,他们嗷嗷叫着往上冲。
可冲到山顶时,所有人都愣住了。
战斗已经结束了。
寨门楼塌了,箭楼倒了,地上横七竖八躺着尸体,到处是焦黑的痕迹。
黑虎寨的兵士跪了一地,刀扔在旁边,双手抱头,浑身发抖。
沈红莺站在聚义厅前,浑身浴血,大口喘着气。
楚景站在她身边,月白长衫被血染成了暗红色,拄着长刀,面色平静。
四千人面面相觑,眼中满是不可置信。
一百人,灭了一个寨子?
那是五千人的寨子,就算损失了一部分,可还有好几千人。
一百对几千,赢了?
不但赢了,还赢得这么轻松?
跟着冲上来的几个当家拉住一个先头部队的弟兄,压低声音问:“怎么回事?康王怎么做到的?”
那弟兄的眼睛亮得惊人,满脸崇拜,声音都在发颤:“你们没看见,康王太猛了!一个人冲进敌阵,几个当家全是他砍的!一刀一个,跟砍瓜切菜似的!那些黑虎寨的兵,看见他就跑,拦都拦不住!”
几个当家对视一眼,心中震撼。
他们知道楚景能打,可没想到这么能打。
几个当家,全是他一个人砍的。这是人吗?这是战神。
消息传开,四千人的队伍炸了锅。
兵士们交头接耳,议论纷纷,眼中的光和之前不一样了。
之前是感激,是恭敬,是因为他是公主的夫君。
现在多了很多东西——崇拜,敬畏,还有希望。
他们跟着沈红莺在这山上苦了数年,吃了数年的苦,饿了数年的肚子,打了数年的仗,看不到一点希望。
可现在,他们看到了。
跟着这位驸马爷,也许真的能重现东宋的辉煌。
沈红莺站在楚景身后,看着他被众人簇拥的背影,心中涌起一股说不清的复杂。
她不想承认,可她不得不承认,楚景做到了。
他带着一百人,攻下了黑虎寨,杀了几位当家,收服了几千俘虏。
而她打了十年,什么都没做到。
她输了,输得心服口服。
想起自己要输给他三个条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