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九章 我就不回去(1 / 3)

狼妈发出凄厉的嚎叫,挣扎着用头撞击猎犬的胸膛,却被闪电死死按在地上。

僵持间,闪电猛地甩头,将狼的前腿拧成诡异的角度,同时松开嘴再次扑咬,犬齿精准锁住狼的咽喉。

狼妈的身体剧烈抽搐,爪子在树叶上抓出深深的痕迹,呼吸渐渐微弱。

当狼妈的挣扎彻底停止时,闪电仍紧咬着咽喉,胸口剧烈起伏,涎水混着鲜血从嘴角滴落。

“好家伙,不用我,你也可以将它杀死。”

直到这时候,李永平才拿着猎刀追上来,很显然,已经用不上他了。

野狼也叫作灰狼,是犬科犬属的中型食肉哺乳动物,性格凶猛且极具社会性,通常以群体(狼群)形式生活、捕猎。

野狼体型中等匀称,四肢修长,适合快速奔跑;头腭尖形、颜面长,嗅觉和听觉发达,犬齿及裂齿锋利。

体色一般为黄灰色,背部杂以毛基为棕色、毛尖为黑色的毛,也有黑褐色、黄色以及乳白色的杂毛,尾部黑色毛较多,腹部及四肢内侧为乳白色。

拥有锋利的犬齿(可撕裂皮肉)和强健的四肢,奔跑速度快(时速可达55公里),耐力强,能长时间追逐猎物(如鹿、羊、野兔等)。

野狼是高度社会化的动物,通常以狼群为单位生活,规模一般为5至12只,狼群由一对优势配偶领导,具有严格的等级制度

李永平提了一下,这只已经死去的狼妈,大概在六七十斤的样子,也算是不小的收获了。

他拔掉狼妈身上的钢箭,抓了一把茅草,擦干净箭头上的鲜血,扛着狼妈就准备回去了。

最兴奋的莫过于闪电了,它在李永平身边跑来跑去,还不停的兴奋的吼叫着,那是对自己捕杀狼妈的炫耀。

一人一犬回到小溪边上的时候,李永平闻到了一股浓香的味道,看来林晓兰留在山洞,并没有闲着,已经在准备晚饭了。

“晓兰,做什么好吃的呢?闻起来这么香。”

李永平走上平地,果然看到林晓兰,正在火堆旁忙碌着。

“姐夫,你这么快就回来了呀!没事吧?”

林晓兰抬起头看着他,有些惊讶的问道,她没想到回来的这么快。

“没事,这都是闪电的功劳,我追上去的时候,狼妈已经被它咬死了。”

“闪电还真是一条好猎犬,当初我爹要是有这样一条猎犬,肯定不会出事的。”

林晓兰今天一直待在这里,不时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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