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导致。”
被告席上,徐德开口,将思路理清。
导致病患身体出意外的,应当是宠物医院,是他们将兽用药卖给对方。
甚至,宠物医院也声称这款药是兽用药,不能给人服用。
只不过李家河那些人属实是走投无路,被逼到极致,如此,才假装购买兽用药,实际上自己当成人用药进行服用。
所以。
综合来讲
“就本案,被告人高瑜身上不存在任何‘私自制作、贩卖人用药’的嫌疑。”
“应当以《刑法》第147条,‘兽用药’为核心进行审理!”
被告席的徐德说道。
被告人席位中的高瑜则是稍稍愣了片刻,旋即恍然大悟。
‘原来我贩卖的是兽用药啊!’高瑜内心如实想着。
徐德没有理会他该如何想。
还是那句话,法院看的只是客观证据,和你本人怎么想,实际上问题不大,有时候哪怕你认罪,可只要没有证据,你认罪的话和放屁的区别也不大。
公诉席。
“这好像也能说得通。”
三个检察官倒是并未愤怒,而是就事论事的思索片刻。
最终得出一个结论。
哪怕不是人用药,绝大多数类似案件也是维持一审审理!
为什么?
因为,一审的裁决,本身就是法官在减轻刑责,你现在将兽用药替换成人用药,正常宣判,也会是一审那个量刑区间。
“被告方,我方在此提醒你一下。”
“根据《刑法》第147条,明确规定。”
“涉案金额≥50w,视为特别加重档,判罚结果为‘10年以上、无期、死刑,并处罚金/没收财产’!”
检察官刘显缓缓开口试探。
“而本案涉案金额明显超出50w,总金额为83w!”
如果不维持一审裁判。
那么。
二审真有可能给你改成10年起步!
毕竟涉案金额足足高达80w!
什么?你说高瑜没赚钱,纯粹是收回成本?
不,赚没赚钱是是否减轻量刑的因素,而不是裁量。
定责销售看的是总流水,高瑜将药物全部打包卖给医院,比如成本是五十万,他卖了五十万,哪怕一分钱没赚呢。
那么,定责的时候依旧是按照50w来算,而不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