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然乔治&183;艾博特没有说出这点,只是说他很喜欢这部小说,但威克斯知道这个製作人绝对抱著这种“蹭热度”的想法。
就跟后世能卖出天价版权费的作品,本身就是热门作品一样。
不过总的来说,能卖出戏剧版权,总归是好事。
一般来说,这种事作为出版商的爱德华&183;威克斯也就自己商谈了。
但恩尼不是一般的作者,所以他还是立刻打电话通知了恩尼。
恩尼得知这件事后,也是惊奇了下一这还是他从事文学创作以来,第一次卖出版权啊!
他也听说过乔治&183;艾博特的大名,没想到还是被这位“百老匯教父”看上了他的这部《布朗克斯的故事》。
不过,惊奇归惊奇,欣喜归欣喜。
恩尼也知道这件事將是他后续收入的一个大头。
鑑於他在当初签署合同的时候,就已经將作品版权都授权给了霍顿&183;米夫林出版公司。
所以这次乔治&183;艾博特来购买他的小说版权,他只能拿到固定版权费。
至於后续改编成戏剧的票房分红之类的,按理来说他是拿不到的。
但他现在也不是一般作家,爱德华&183;威克斯也知道跟恩尼搞好关係的重要性o
所以三人约在了次日详谈————
最后的结果也算不错,威克斯面对恩尼这样的文坛新星,自然是会让出利益的。
所以三人签署的合同是,乔治&183;艾博特首先支付2000美元的授权费,恩尼和霍顿&183;米夫林出版公司各自拿50。
至於后续的戏剧上演的票房分成。
恩尼和霍顿&183;米夫林出版公司也是各自拿50。
当然。
拿来进行分成的利润,是在扣除其余所有费用后的利润分成。
毕竟除了乔治&183;艾博特这个製作人要分利润外,投资人那边也要进行分成。
而到了戏剧製作完成,在外百老匯先进行试演的时候,每场演出的花费—
比方说剧场租金、员工工资、演员工资之类的一都要在演出的票房收入中扣除。
直到將投入的製作成本全部收回后。
最后剩下的纯利润,才是製作人、投资人和出版商这边分钱的部分,按照行业规则一般是3:3:4左右。
也就是说。
恩尼能